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畜禽养殖业 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时间:2023-11-12 09:30:12 来源: 作者: 点击:
沪环函〔2023〕1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管理,我局对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98-2018)组织开展修订,形成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于2023年12月4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局生态处或标准编制单位。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sthj.sh.gov.cn)“法规政策标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周佳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联系电话:(021)23117312
传 真:(021)63736072
电子邮箱:jjzhou@sthj.shanghai.gov.cn
联 系 人:杨静仁(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508号
邮 编:200233
联系电话:(021)64085119 转 2306
传 真:(021)64758279
电子邮箱:yangjr@saes.sh.cn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摘要)(英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日
相关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pdf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4.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摘要)(英文).pdf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1024/hbzhywpt1038/20231102/14abc456d04340208b19c19e753f9a5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0-07-23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 2020-07-23 7月15日下午,江西省...
- 2020-05-25 黄龙山庄旅游区地处燕山...
- 2020-05-25 天鹅湖位于沽源县城北3...
- 2020-07-23 日前,黑龙江省文化和旅...
- 2020-07-23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
- 2020-05-25 香河县位于有京津走廊之...
- 2020-05-25 玉田县净觉寺始建于唐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