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传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21-11-18 05:48:02 来源: 作者: 点击:
《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厅拟开展《条例》系列宣传活动,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次比选工作的任务是选定《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宣传项目服务提供方。
2.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2021年11月—1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预算为人民币18万元(最高限价:1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比选)。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团队能力;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具备本项目专业技术能力的诚信承诺。
三、比选文件要求
(一)比选文件的构成
1.目录
2.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3.方案,包括: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运行人员和服务内容承诺书;近几年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有同等证明力的文件)
(二)比选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
(三)比选文件的装订:按文件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和密封,资格审查材料需加盖鲜章或骑缝章
(四)除签字外的其他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比选文件的封面上均应标明
1.比选项目名称
2.参加比选单位名称
3.年月日
四、比选程序和方法
(一)资格预审。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1年11月18日10:30前到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青莲上街2号)5楼509室提交资格预审材料。资格预审材料包括:
1.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
5.税务登记证;
注:2.4.5三证合一的,提供新证。以上2—5项必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参与比选的公司及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二)比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9日(周五)09:30
地点:另行通知
(三)现场比选
1.现场检查比选文件密封是否完好、抽取述标顺序,并签字确认。
2.评审组长介绍比选项目基本情况、投标情况、比选评审组构成、评分标准及结果公告时间。
3.本次比选不安排现场陈述;
4.评审小组进行评分;
5.评审小组对比选结果进行认定并签字。
(四)评审方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根据参加比选单位的报价、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运行、业绩、比选文件规范性等综合评审。
(五)结果公告。评分结果将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网公布。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二)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三)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将申请书装订成册和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递交;
(四)申请书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五)代理申请书应准备正本1套,副本3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六)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参与比选会方为有效;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申请书逾期送达;
(八)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文化和旅游厅将通过文化和旅游厅政务网通知。
六、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选人: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5楼509室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03762
原文链接:http://wlt.sc.gov.cn/scwlt/xmgg/2021/11/15/0671020bd9974b378b29c2a3e3364338.shtml
最新信息
- 2020-07-23 “你看这座群体浮雕,鲜...
- 2020-07-23 自7月22日起,云南省...
- 2020-11-26 近年来,依托自然生态、...
- 2018-12-27 预计今年底,成都将推出旅游...
- 2021-03-31
- 2021-03-30
- 2021-03-30
- 202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