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百年风华正青春”——第三届福建省“读中华经典颂时代华章”诵读比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2-25 17:43:14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省图书馆、省少年儿童图书馆: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激励党员干部群众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奋发进取的姿态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结合打造我省“读中华经典颂时代华章”全民阅读新品牌,决定于2021年4月至7月举办“百年风华正青春”——第三届福建省“读中华经典颂时代华章”诵读比赛活动。现将《“百年风华正青春”——第三届福建省“读中华经典颂时代华章”诵读比赛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各阶段、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文旅厅庄建,0591-87118165;省图书馆雷兰芳,13305920577;陈婷婷,15960006054)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百年风华正青春”——第三届福建省“读中华经典颂时代华章”诵读比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百年风华正青春
二、活动时间
2021年4月至7月。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二)承办单位:福建省图书馆福建省图书馆学会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
(三)协办单位: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平潭综合实
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四)技术支持:博看网
四、活动方式
本次比赛设少年组和成年组,采取线上线下共同参与的形式进行。读者或通过各级公共图书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线上报名,或在图书馆现场通过“博看朗读亭”线下报名。初赛由各市、县(区)自行组织评审推荐工作。复赛由主、承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音频、视频进行评审,取40名作品(少年组、成年组各前20名)入围决赛。决赛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决出个人奖项。赛事设置网络投票通道,票选出“声得我心”网络人气奖。赛后,主办方将邀请部分获奖选手及社会朗诵团体参加颁奖晚会,并随机抽取幸运观众。
五、活动安排
(一)初赛
1.时间:4月10日至5月15日。
2.责任主体:各设区市文旅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省图书馆、省少年儿童图书馆。
3.工作内容
(1)征集作品:4月1日前,各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回执报送至指定邮箱,同时扫码进群(详见附件1)。4月10日,各单位同步启动作品征集。参赛作品根据年龄段分组,18周岁以下为少年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为成年组,两组独立进行评选。5月5日前,各市、县(区)加强宣传动员,引导读者积极参与比赛,提高比赛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邮箱:dubafj@163.com)。
(2)评审推荐:完成初赛评选,各单位就少年组和成人组分别推荐3至5个作品进入复赛。5月15日前,组织复赛选手录制诵读视频,并将复赛作品信息表(详见附件2)、复赛作品音频和视频、本地区参赛情况总结及佐证材料报送至活动邮箱(dubafj@163.com)。
(3)审核把关:各地市须对参加初赛作品的意识形态进行审核把关,对推荐进入复赛作品需出具意识形态书面审核意见。
(二)复赛
1.时间:5月23日前。
2.责任主体:省图书馆,省图书馆学会。
3.工作内容:(1)组织评审:组织专家对复赛作品的音频、视频进行评审,分别取少年组和成年组的前20名作品入围决赛。(2)公布名单:通过省图书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入围决赛名单。
(三)决赛
1.时间:6月13日。
2.地点:待定。
3.责任主体:省文旅厅、省广播影视集团,省图书馆,省图书馆学会,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
4.工作内容:(1)赛前准备:确定决赛场地,并组织布置。(2)现场比赛和评审: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评委现场评审,确定获奖名单;(3)投票抽奖:设置网络投票通道,评选出5个“声得我心”网络人气奖。
(四)颁奖晚会
1.时间:6月27日。
2.地点:省广播影视集团2号演播厅
3.责任主体:省文旅厅、省广播影视集团,省图书馆,省图书馆学会,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
4.工作内容:(1)前期准备:按照网络直播要求,组织布置;拟定演出方案,邀请部分优秀获奖作品朗读者和社会朗诵团体参加;(2)现场颁奖:为决赛获奖作品、团体奖项及“声得我心”网络人气奖作品颁奖,并随机抽取幸运观众。(3)文艺会演:进行现场朗诵表演。
六、评奖工作
(一)评分原则
制定《第三届福建省“读中华经典颂时代华章”诵读比赛评分标准》(附件3)。评分采用百分制,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作品最后得分。
(二)奖项设置
1.个人奖项
少年组和成年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每个组别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并在赛事环节抽取“声得我心”网络人气奖5名,颁奖晚会抽取幸运观众10名(注:获得一、二、三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在荣誉证书内注明)。
2.团体奖项
设“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对在比赛组织策划、宣传发动、作品选拔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优秀组织奖名额将综合考虑各地区参赛单位数量和活动成效,由承办单位提出意见,主办单位评定(注: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地市或区县的领队在荣誉证书内注明)。
七、相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赛事各阶段、各环节均要严格落实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确保不出现因比赛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若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比赛安排做出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在内容上,突出献礼中国共产党百年诞辰、弘扬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歌颂革命先辈事迹等主题,坚持正能量、主旋律,弘扬社会新风尚。
2.在形式上,诵读素材体裁不限,可以是诗歌、散文、或文学作品章节等,但外国作品、网络作品、现代佚名作品及自创作品除外。
3.在音、视频格式上,参赛作品音频、视频开头均须录制选手姓名、选送单位和作品名称。音频、视频时长控制在3-5分钟。音频格式为mp3、大小不超过10mb。复赛作品视频规格不作要求。决赛作品的LED背景视图按1920*1086/60fps分辨率制作。(暂定)
4.在数量上,每位参赛选手限提交1个参赛作品,比赛期间不得中途更换作品。每个参赛作品的选手人数不超过8人,参赛选手可邀请助演成员(决赛选手须为主角,助演由选手自行邀请,人数原则上控制在6人以内)。比赛按参赛作品评奖,团队参赛计1个奖项。
5.在版权上,参赛作品不得涉及侵权行为,严禁他人代录,且须未在其他活动中获奖。若参赛者违反上述规定,即取消参赛资格。若因此造成损失,将由参赛者承担相应责任。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展示、报道、宣传和整理出版的权利。
(三)宣传要求
本次活动宣传展架模板、线上活动宣传界面模板和logo浮标等宣传素材等将由主办方统一设计。活动期间,各地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要依托阵地优势,积极开展有关氛围布置和广泛宣传,将相关模板、logo等统一摆放于线下场馆和线上平台。同时,在中国文化报等中央媒体、福建日报等省内主流媒体上进行专版宣传,利用微信、微博、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手段,加大互联网上福建音乐舞蹈节的宣传推广力度。
附件:1.联络员名单回执
2.复赛作品信息表
3.评分标准
原文链接:https://wlt.fujian.gov.cn/zwgk/wlyw/ggfw/202103/t20210330_555947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0-07-23 广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日...
- 2020-07-23 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条...
- 2020-07-23 7月16日,“积跬步 ...
- 2020-07-23 7月17日,作为第四届...
- 2021-03-31
- 2021-03-30
- 2021-03-30
- 202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