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2-02-25 23:47:35 来源: 作者: 点击: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做好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有关工作部署,省厅研究制定了《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2月13日
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有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部署要求,紧密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实施“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聚焦七场标志性战役,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主要目标
2020年,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阶段性目标是“十三五”规划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必须确保完成,做到环境质量只能持续改善,不能倒退变差。
三、重点工作
以打赢蓝天保卫战为重中之重,统筹打好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督查调度,推进工作落实,重点做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促进作用,认真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订2020年绿色发展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建立重点项目库。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安徽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名录(试行)》。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各市编制“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探索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开展环境承载力评估监测预警,加强规划环评管理,督促落实跟踪评价,切实发挥源头预防作用。加强环境治理服务,协力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推动传统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完善《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安排,及时研究制定部门责任清单和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二)重点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深入实施“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紧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扎实推动“23+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20年底前,确保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全部完成。制订《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纵深推进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工作。开展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针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试点开展省级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坚持并完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及整改核查考核制度,进一步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严格依法依规监管,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积极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手段,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强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工作,完善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持续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快速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风险。
(三)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深化“五控”措施,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加快制订水泥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等地方环境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工业炉窑综合整治、VOCs深度治理等重点工作。狠抓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排污单位稳定达标排放。加快编制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和源解析,完成未达标城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深入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加快推进老旧车船淘汰,积极推动大宗货物长距离运输“公转铁”。继续加大“散煤”清理整顿,强化建设工地和城市道路扬尘管控。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坚决遏制反弹态势。落实长三角、苏皖鲁豫交界区域联合防治,深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分级管控,提升预测预警能力,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对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滞后的市,继续开展定点帮扶工作。落实《“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推进低碳城市创建工作,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启动碳排放达峰规划研究。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管理。
(四)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深化“五治”措施,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和长江“三磷”(磷矿、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专项排查整治,促进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持续推进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继续实施巢湖综合治理,推进环巢湖湿地生态修复,做好蓝藻应急防控。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持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成效,推动农村“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完成“十三五”建制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
(五)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应用,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持续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的规范化要求,取消不合理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和高风险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对全省工业企业尤其是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开展大排查,梳理重大环境风险管控清单,切实消除环境隐患。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铅蓄电池、废塑料、医疗废物等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环境管理。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与减排。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利用处置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深入推进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转运平台试点,探索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分类分级管理。深入推进铜陵“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进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防治。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六)深入开展生态保护和示范创建
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和勘界定标,加快监管平台建设。开展全省生态状况2015—2020年变化遥感调查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积极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开展第三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指导、推荐一批市、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七)打造生态环境智慧监管体系
持续推进生态环境“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建设,加大信息基础资源整合共享力度,助力生态环境决策精准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精准监管水平,深入推进“三个全覆盖”,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验收;充分运用移动执法、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实时监控;探索开展自动监测设备量值溯源工作,切实解决自动监测数据应用执法监管“瓶颈”问题;加强重点行业执法监测;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严厉打击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持续提高监测数据质量。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和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调整省控地表水和环境空气监测网络。
(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保障
扎实开展排污许可工作。着力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扎实开展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确保“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推动“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执法监管,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不断强化能力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推动乡镇环保监管能力建设。组织生态环境科技专项和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及管理,推动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重点领域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动建立省级核安全工作机制,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治理能力。
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社会氛围。不断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发挥新媒体矩阵功能,加强舆情监测与分析研判。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反面案例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办好“六·五”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继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法制巡回宣讲活动。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统筹谋划“十四五”重点工作。启动“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及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认真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研究提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安排建议。
认真做好其他工作。推进《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修订,开展《安徽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立法调研。加强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做好普查成果总结及应用。健全生态环保扶贫机制,巩固定点扶贫成效。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完善党建制度,提升工作实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创新党日活动形式,强化党员党性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抓好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
(二)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坚决反对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和检查考核,严禁环保“一刀切”。加强对基层和企业的帮扶指导。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加快形成“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深入贯彻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强化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巩固拓展“以案为鉴,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成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厉惩治生态环境领域中的“蝇贪”和“保护伞”。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推进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四)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确定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贯穿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强化抓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坚持“书记抓、抓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明责、履责、尽责;找准党建和业务结合点,推动党的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为促进,切实将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生态环境保护效能。
(五)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的意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强化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注重在攻坚一线中培养和考察干部。开展争创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标兵行动,选树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立健全激励和容错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原文链接:https://sthjt.ah.gov.cn/public/21691/1195487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0-07-29 国家主席习近平28日在...
- 2020-06-10 “我听到很多方面的声音...
- 2020-07-23 7月14日,辽宁省文化...
- 2020-03-18 国家主席习近平17日在人民...
- 2020-09-07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
- 2020-03-17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
- 2020-07-15 “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座...
- 2020-09-25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