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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说明

时间:2020-11-27 13:12:53   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作者:佚名   点击: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要求,进一步规范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第十一届三、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主要依据《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过程

  (一)文本起草。2020年6月,我厅启动《管理办法》起草工作,依据《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化和旅游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形成《管理办法》(初稿),几经修改完善,于10月中旬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2020年10月中旬至月底,我厅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送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领导,厅内相关处(室局),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信息工程大学等十余所高校征求意见。

  (三)修改完善。根据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我厅对《管理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采纳成都市文旅局意见1条、采纳厅内处(室、局)意见1条、采纳四川大学和四川农业大学意见2条。

  (四)合法审查。2020年10月底,由厅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10月27日,厅政策法规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五)报请印发。2020年11月4日,经2020年第12次厅务会审议通过,以文化和旅游厅名义印发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施行。2020年11月12日,我厅正式印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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